商标乃是一种商品特征(如文字、标志,数字、设计等),用以分辨不同种类,品质的商品,亦可当是一种信誉。服务业标,顾名思议,既是服务行业,如娱乐,运输,旅游业等的标志。
商标一旦获得注册,它自然而然的成为申请者有力的使用证据。申请者将因此获得在1976年商标法令下所给予的利益和保障。
商标申请人可以是个人,公司或商业伙伴。
一旦您决定或准备使用某些商标,您就应当马上开始申请,尽早申请对您是有利无弊,因为其注册日期乃从申请日期算起,先申请者拥有优先权。
一般商标申请程序是非常顺利的情况,整个注册过程约需18个月。
根据2011年修改商标法,申请者可要求加快审查进程,缩短商标注册周期在6个月3星期完成加快审查。加快审查需交纳快审查费并说明请求加快的理由。
根据1997年商标条例,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乃从申请日期算起为期十年,而每十年可付费(更新费)更新一次。
不,在马来西亚注册的商标只能在国内受到有效的保障,如果您有意出口到其他国家,您必须在有关国家另行申请注册以获得保障,就如外国商家所注册的商标有意在我国使用也必须在我国另行申请一样。
申请商标可以是黑白、灰阶或彩色图样。除非其商标申请所限制的颜色有特别原因和含义,其实商标权范围扩大到每种颜色。
可以,商标转让可以在商标申请期间或经注册后转让。但是,商标转让只在商标注册后生效。
®是一个国际性的符号,它代表着某种产品商标已受到注册及保障。而TM则常被商家使用以表示某个标志是其某中产品的商标。
是。根据商标法1976年,81条是违法行为。
不会。但如商标没注册使用®会被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