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是指赋予原创作品拥有人的权利,可以存在于文学作品、音乐作品、艺术作品、影片、声音记录、广播及原创作品。
在马来西亚,版权是一项自动赋予 原创者的权利,但必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
拥有版权的主要好处,尤其是针对一项具有商业价值的作品而言,是可以获得版税。许多作家、音乐家及软件编写人,通 过授权版权给第三者而获取巨额利益。
在马来西亚,版权拥有人在1987年版权法令下获得保护,在版权被侵犯时,可以起诉及索偿。
马来西亚没有正式注册版权的制度,因为版权是自动赋予原创者的。然而,在1987年版权法令第42条款下,版权拥有人可以准备一份法定宣誓书,或拟定自愿申报书,并在MyIPO把作品存档。一旦版权被侵犯,该份法定宣誓书或自愿申报书可以作为呈堂証据,並成为表面証据。
我们提供为客户草拟法定宣誓书的服务,协助有意採取防範措施保护本身版权者。